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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动态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信 息 纵 横 2008-6·浙江百强企业销售收入增长率明显高于全国500强·2008浙江省百强企业出炉·王振滔王崇焕李荣光获省优秀创业企业家称号·省“三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永嘉县工业经济联合会成立·温州市建立市级主要领导联系协会、商会工作制度·本会会长办公会议召开·信 息 纵 横2008-5  
关于温企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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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面向企业、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团体服务,根据温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温企联)章程规定,现将吸收企业团体会员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吸收范围
  凡承认温企联章程,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按期缴纳会费,在温州市由工商管理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相当规模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可加入温企联,成为企业团体会员。
  二、入会手续
  企业申请加入温企联,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入会申请表;(可网上下载
  2、企业申请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审批程序入会报批手续,由温企联会员工作部具体经办,会员工作部收到入会申请及有关资料后,及时提出审批意见,报秘书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
  四、企业入会申请经批准后,凭市企联寄发的入会通知书汇缴当年会费人民币一仟元到指定帐号。收到款后,会员工作部将及时向企业寄发温企联会员证书。
  五、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权利
  1、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有权对本会的工作进行批评与监督;有权通过本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4、有资格被推荐为全国、全省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
  5、优先在本会刊物上发表文章,免费获得本会公开出版与内部发行的各种信息资料。  
会员义务
  1、遵守章程,执行决议;
  2、承担温企联委托的工作;
  3、向温企联提供研究成果,调研报告及参考资料;
  4、向温企联反映有关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5、按规定缴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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